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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疯才是他最好的医美

   2024-03-11 网易3240
导读

发疯才是他最好的医美

奇怪奇怪真奇怪,日常不会觉得阮经天这个明星有多帅,但他每次一演黑帮人士,又会觉得这男人很有味。

偶像剧版阮经天vs黑道版阮经天



像最新的这部《周处除三害》,都说电影尺度很大,不过兴冲冲地观摩完,倒是觉得角色个人的魅力已经大过电影本身提供的影像奇观。

他演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杀人犯陈桂林,全片杀的人十个手指都数不完,但看完却不觉其恶,倒会对这个“浪子回头”的故事抱持几分唏嘘。



这种人物魅力,可不仅仅是三观跟着五官跑那么简单!

1.

陈桂林出场就很惊艳,单枪匹马,混入大佬灵堂枪杀另一大佬,一群黑衣黑裤黑压压一片的黑帮分子站一堆,突然有人放下还没吃完的盒饭,掏出枪,拨开挡道的,砰砰砰几下就干掉了目标。

杀人杀得这么直接,没有犹豫,没有纠结,没有慌张。

几个镜头交代完了这个人物的行事做派——简单直给不管不顾无所谓。



这人身上有股和故事的典故人物“周处”一般,非常古典主义的江湖草莽气息:认定一件事,就拼了命地去执行,践行道义不犹疑不惜命。



电影里关于陈桂林的成长经历交代不多,但观众能从寥寥几笔勾勒的背景关系里自我脑补——

这是个社会底层长大的孩子,没得到过父母的精心养育,唯一的亲人是奶奶,在老人家朴素的价值观熏陶下长大,大抵也没受过多少教育,可能很小时就成了道上的混混,以关二爷式的英雄主义为人生信仰,信奉“以暴制暴”式的忠义和英勇。



有一腔莽勇,一心想在道上拼点名头,自以为单枪匹马连杀俩老大,怎么样也该有点分量,但逃匿几年后被告知身患绝症,医生劝他去警局自首,死也死得光明些,他犹豫再三,去了,却在警局里发现自己的名字早被淡忘。

看到墙上贴着的已泛黄的通缉犯名单,自己居然才排第三,陈桂林愈加感到受辱,遂决意改“自首”为“替天行道”——临死前再干票大的,杀掉排在自己前面的那两个通缉犯,让所有人都记住自己的名字。



这种脑回路当然不是拥有普通生活的“正常人”所能拥有。

但放在陈桂林身上,却显得非常合理。

原就是底层,当黑道杀手刀口舔血,表面上是求名头,内里还是赚一笔卖命钱给奶奶养老。后来奶奶死了,自己也命不久矣,仅剩的就是作为一个“道上混”的尊严。



当他定下目标,就开始践行自己的道。

哪怕去追杀两个已经逃亡在外十数年的穷凶极恶之辈其中的艰辛是常人难以想象——事实上,他的追凶之旅,也确实跌宕得如一副当代世情奇观。

因为电影刚上映,这里不多做剧透。当代周处如何灭两害,又毁灭旧我的故事还是编得精彩,不管是暴力动作戏、还是涉及的情色戏份、对人性的讽刺力度,都做到了目前能拍范围的最大极限。#再次提醒各位家长负责任一些,不要带孩子看,这部不是合家欢



本篇还是旨在哇塞陈桂林这个人物。



这个男主在华语电影里太少见,不是非黑即白,处在灰色地带,莽勇侠义,肆意悲怆,最后一枪崩一条人命的暴力场景观众看着也不觉其凶,反而会看出点爽感,面对一群执迷不误、没有灵魂的邪教信徒,厌蠢者自觉代入男主视角,觉得他是在替天行道,为苍生除恶。

看完电影也能明白陈桂林的命运悲剧,大抵是受限于他对现世的认知。

不像当下被规训出来的一言一行都800个心眼的精致利己主义,这人身上有着自成一派的天真自然,那个很流行的说法是什么来着?

——“清澈的愚蠢”!



他行事全凭直觉,快意恩仇,肆无忌惮,行为逻辑看似疯癫,但其实是不受精英社会的规训,纵情任性,不计算得失代价,有股肆意放纵、活出真我的魅力;

但也因其对社会的认知太低,命运避无可避地走向悲剧,又执着地在他的悲剧里寻求生命的意义,把个通缉犯演出了传奇感。

因为自小被正统社会抛弃,他身上自带猛兽气息,看似混黑道,却有着朴素的善恶是非观,骨子里留着的是锄强扶弱的侠义热血,看到被大佬圈养的小美,他会同情她、拯救她、释放她;



在邪教的灵修中心里,看到新来的稚童,他能主动释放善意,给予哥哥般的陪伴,为了拯救孩子和孩子的母亲,甚至愿意放下自己的屠刀(手枪),把生死交给敌人,看似大恶,但又至善。

本质上,这是个很纯粹的人,身上没有那么多虚头巴脑的世俗考量,侠之精神在他身上得以留存。

因为活得太过纯粹,反而像个绝种的都市传奇,用所有的生命力,疯出了最耀眼的光芒。



2.

阮经天在这部戏里的表现可以说是角色附身。

没想到40多岁的他不但演技大飞跃,整体状态会保持得这么好,尤其是刚出场时的那个圆寸造型,让人一秒回想起15年前《艋舺》里的“和尚”(何天佑);



阮经天,作为拥有华语圈最优越脑门的男明星(他天庭超级饱满圆润),一旦剃圆寸、还开始混黑帮,男性魅力就像被解除了双重封印,得以尽情释放,让人看着忍不住喊哇塞!



同样是圆寸、道上混,陈桂林没有“和尚”那样的高智和隐忍,他就是个非常纯粹的“单细胞生物”。



所以那种张扬肆意就更纯粹更强劲!



褪去了二十多岁偶像剧时期多余的胶原,15年后的那张脸,钝感弱了,骨相上的优势倒更加醒目。

他年轻时在一众台湾偶像小生里五官其实并不出彩,靠的是模特身姿足够出众,但五官静态经不得细细审视,粗眉小眼睛,鼻头还肉肉的,长得最好的是一双微笑唇,笑起来自带言情小说里几分霸总邪魅。





如今多余的胶原蛋白褪去了,脸部线条更加利落精炼,剃个饱满的圆寸依然保有很强的少年气,仿佛15年的光阴在他身上凝滞。



后来成为通缉犯,开始蓄大胡子,旺盛的须发成了掩盖他真实自我的最好伪装。



在小美的理发店里,这重重伪装曾被剃去一点,露了点善意;

后来在新心灵舍,被尊者和教众们所蛊惑,重重伪装又被剪得七零八落;



直到最后除掉两害,在监狱里小美来给他剃须,他的头发、胡须再次被收拾干净,而他把所剩的唯一牵挂——那块奶奶送的手表留给小美。此时的他才真正达成“质本洁来还洁去”的自我救赎。

这一次,无关名头,无关信仰,只为之前的自己赎罪,杀掉那个旧我,成就真正的自己。



放下屠刀,以死殉道。

所以全片最后这个镜头,最惊艳。



上一次在这张被自己嫌弃五官不够精炼的脸上看到这么干净的神光,还是徐克的《狄仁杰之四大天王》里。

他演唐三藏的徒弟圆测,修为高深,关键时刻出场打BOSS,同样有过非常圣洁的光头造型。



那是第一次感受到头骨优越,骨相标准的人在镜头里拍出来能有多好看。



3.

好导演真的都好会用演员。

三部光脑门造型的电影出自三个不同导演之手,但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给阮经天剃了头,剪掉了那些多余的毛发。

生活里有头发不怎么精心打理的阮经天晃眼雷佳音,有几分浮肿、窝囊的烟火气,但电影里一到寸头、光头造型,人就显得特别干净有神采。



不过也只能放电影里角色上身的时候,生活中的阮经天哪怕顶着光头,只要邪魅一笑,还是会流露几许海王气质。



这个出道不久就被打上“坏男孩”标签的男明星,有一点还是比现在的小年轻好,面对公众,并不讳言自己是有过许多故事的成年人,不会纠结于清纯人设。

“有些艺人选择自己是一个完美的形象出现,要一直保持很完美的状态,我从一开始就选择不要变成这个样子,我的选择就是好好做人就是了,其它都别管。”

即使成名后阮经天也不避讳讲自己青春叛逆期的诸多劣迹。

比如高中读了5年,曾因为拿垃圾桶砸老师而转学,初中时曾因打电玩而离家出走,令父母紧张到贴寻人启事。后来父母看他在学业上实在没啥奔头,就让他学游泳,倒是练出了准专业选手的水准,以及比一般人在一个赛道上更能坚持的毅力。



年少时的“劣迹”也成了他之后演艺生涯中的某种滋养。2009年演《艋舺》中的混混,逼真得令很多人都以为阮经天少年时就是个这样的小流氓,阮经天:其实我不像,只是年少时生活里见得多。

曾经的不乖,让后来的他不用再局限于那些活在完美套子里的角色,转型跨出偶像剧领域之后,戏路反而更宽。

和张钧甯合作的那部《追辑》里,他演非法人力中介林佑生,性格暴躁,生活孤僻,但粗鲁蛮横的行事作风只是底层生活磨砺出的外壳,温柔内核露出后,反而给人物增添了很多层次感。



这张年轻时不够精致端庄的脸,如今看起来却多了很多可解读性。亦正亦邪,可精英可底层,糙起来就很富力量感和荷尔蒙。

他没学过表演,演戏全靠自己体验,演起戏来也不惜力,演《艋舺》被马如龙打耳光,一打就是上百下,打得晕头转向;



演《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他演变态杀手江亚,有一场他打邓超(替身)的戏,入戏后同样打得忘我,导致替身进医院……



这次演陈桂林也一样,这个角色的情绪太极致,他一度演到崩溃。他也坦言有三种人最难演:“演没有经验的人(处男)超难的,演小时候超难的,演纯粹的人超难的。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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