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通报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温州瓯海芯天使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被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依法予以罚款人民币12000.00元,并给予警告。
此前看龙湾曾发文:
据了解,温州瓯海芯天使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4月13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中庚漫游天地广润大厦。公司曾用名温州瓯海芯天使医疗整形外科门诊部有限公司、温州瓯海蕊天使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来源:爱企查
浙江政务服务网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温瓯卫医罚〔2023〕25号
案件名称:温州瓯海芯天使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案
被处罚人名称:温州瓯海芯天使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李某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08月04日,温州瓯海芯天使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5份。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12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缴款单上的各网点(扫描二维码可获取)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3-10-07
小编提醒告诫上述案例警示美容行业市场主体,应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依法合规经营责任意识,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提醒患者或消费者,医疗美容是特殊的医疗服务,应当慎重选择、正确对待。根据自身情况,评估利弊风险,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理性选择适合的服务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