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门诊部筹建规范
医疗美容诊所
一、床位
至少有4张美容治疗床,2张手术床,2张牙科综合治疗椅,2张观察床。
二、部门设置
(1)临床科室:至少有美容咨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
(2)医疗技术部门:至少有药房、实验室、手术室
三、人员
(1)每个手术床应至少配备2个手术床、四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2)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配备至少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和0.4名护士。
(3)至少有五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的主治医师和一名具有护士资格的护士。
(4)每个科目至少有一名具有主治医师资格的主治医师。
四、医疗用房
(1)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
(2)每个房间是独立的。
(3)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4)每一张美容治疗床、牙科综合治疗椅的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1)基本设备
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高压蒸汽灭菌设备、电凝器、电动吸引器、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皮肤磨削机、纹眉机、激光治疗机、冰箱消毒柜、牙科必备消毒设备、具有互联网接入功能的计算机。
(2)具有与诊疗科目相对应的其它设备。
6、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可作为一本书使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并保证门诊部的运营。
1.河南医学对口升学考试培训+代报名;
山东春考考试培训+代报名;
2.主治医师、主管技师、主管护师、主管药师等中级职称考试代报名;
主要解决注册年限不够,无社保,无规培,学分不够等问题;
护士资格证,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康复治疗资格证考试代报名;
3、(中医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代报名;
4.医师/护士资格证首次注册,延期注册,过期激活;
5.医师执业范围变更或增加;
6.公立三甲医院进修证明。